法律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必须自己写吗?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必须自己写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以不用自己写。在办理变更申请时,必须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法人代表、地址等信息),但是,对于编写的人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换句话说,在编写申请书时,只需要保证填写信息真实就可以了,在编写方式上,既可以选择自己编写也可以选择由律师代为编写。

  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变更出资方式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一个公司需要有一名法人,法人对于公司来说也是非常的重要,因此对于选举出的法人人选也需要谨慎对待,如果由于公司的发展方向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需要更换原来的法人的,需要及时进行变更程序,这个过程需要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该申请可自己填写也可以律师代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