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恶意透支的行为有什么
一、构成恶意透支的行为有什么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立案标准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三、恶意透支信用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足一万元的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简单的说就是归还本金支付罚息。如果恶意透支超过一万元则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