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赔偿标准

  一、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

  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其他赔偿标准。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