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是三十天到六十天左右。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自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将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小编提醒您,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
1、处罚公正、公开原则,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要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2、一事不再罚原则,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
行政处罚以惩戒为目的,针对一个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就已达到了惩戒的目的,如果再对其进行处罚,则是重复处罚,违背了过罚相当,有失公正。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注意说服教育,纠正违法,实现制裁与教育双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