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一、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多久

  小编提醒您,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大体如下: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