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一、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多久
小编提醒您,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大体如下: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