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哪些

  一、非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哪些

  非亲生子女继承权有:

  非亲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编提醒您,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如下:

  1、基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

  2、基于被继承人依法订立的遗嘱,取得遗嘱继承权;

  3、基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依法取得代位继承权;

  4、取得继承权的其他方式。

  三、丧失继承权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具体情形有下列几种: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