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精神病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精神病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不过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