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一、个人债务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个人债务的起诉流程: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个人债务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债务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借条、欠据、协议、信件、电报;
3、债务人偿还欠款和利息的证据;利息计算方法、起始时间和依据;
4、担保、抵押或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5、财产保存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6、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实施的证明材料。
三、破产个人债务怎么办
破产个人债务可以进行债权申报,对于公司破产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需要准备好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书面说明,并且提供相关证据等。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