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重点考虑哪些方面

  一、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重点考虑哪些方面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重点考虑如下方面:

  1、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

  3、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小编提醒您,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式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形式如下:

  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2、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

  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其中刑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