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行纪合同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行纪合同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如果在行纪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应从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委托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委托人向行纪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有哪些
行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有:
1、索取报酬的权利;
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
3、处分权;
4、提存和留置权。
5、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6、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三、行纪合同该咋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