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法院规定一年可以拘留几次
一、欠款人法院规定一年可以拘留几次
欠款人法院没有规定一年可以拘留几次,欠款不还的情形拘留无次数限制,一次最高期限为十五日。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刑法》上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被法院起诉欠款人的流程
被法院起诉欠款人的流程如下:
1、确认管辖法院,书写起诉状;
2、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受理后预交诉讼费;
4、收到法院传票后到庭参加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欠款人的材料有什么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