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订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签订抵押合同不一定要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人是以不动产抵押,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如果是以动产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没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在符合法定有效条件下是有效的,合同效力不受登记影响。法定有效条件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为人签订抵押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抵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