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空壳公司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空壳公司法人应该承担虚假验资和抽逃出资的责任。空壳公司是指已设法人已有公司名字但是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有抽逃出资行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抽逃出资罪,与他人签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注册空壳公司有什么风险
小编提醒您,一般所说的“空壳公司”通常是没有固定资产,没有流动资产,也没有员工的,只在工商机关的登记资料中显示尚在营业的公司,具体的风险体现在:
1、债务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
“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
三、空壳公司可以转让吗
空壳公司是指没有实际资产,也没有实际开展业务经营的公司,经过合法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空壳公司是合法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司转让程序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