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能力的特征是什么以及民事能力的划分
一、民事能力的特征是什么
民事能力的特征是: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民事能力的划分
民事能力的划分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20条确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21条确认,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第20条以及第21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