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一、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如下:
1、年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的下列小规模企业:
(1)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的征收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收税的征收方式有三种: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