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后企业协议是否继续有效
一、变更公司名称后企业协议是否继续有效
公司改名了企业协议依然有效。变更公司名称不等于公司主体的实质变更,公司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三、公司更名需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