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遗嘱应当有几个见证人
一、代写遗嘱应当有几个见证人
代写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人选择代书遗嘱的,应当让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到场进行见证,然后让其中一人代为书写,书写完毕的,应当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以下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有何区别
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最主要的在于书写遗嘱的人不同。
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代书遗嘱。在本人不识字、或无能力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写遗嘱。
三、多份遗嘱哪份有效
小编提醒您,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