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如下种类的行政处罚: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小编提醒您,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