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放弃遗产要办什么手续
一、继承和放弃遗产要办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手续如下:
1、弃权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去世人死亡证明、自己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
2、公证处会按照弃权人的意愿拟定弃权声明书,然后签字就可以。小编提醒您,放弃遗产继承人可用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放弃继承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放弃继承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如下: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公证后放弃继承权反悔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若是放弃继承权的人,可以拿出证明自己是因被胁迫,或者是因被欺诈等才办理的放弃继承公证手续,亦或者是说,放弃继承之后,损害了他人的经济权益,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