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要如何去申请证人出庭

  一、行政诉讼要如何去申请证人出庭

  行政诉讼去申请证人出庭的方式是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如果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小编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第四十六条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几个月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法律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为:一审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需要四十五日;二审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法律规定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时间限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三、行政诉讼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