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一、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鉴定书》
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小编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和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2、职工经治疗后,发现确实是因工作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3、工伤职工的残疾对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影响。工伤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