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可以原则上不履行赡养义务
一、哪些人群可以原则上不履行赡养义务
可以原则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费纠纷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能够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提供。
2、案由:赡养费纠纷、或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变更赡养费数额变更赡养关系纠纷及其他。
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事实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同时写明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三、赡养义务可以转让吗
赡养义务属于人身性的专属义务,是不可转让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