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部分履行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部分履行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部分履行会中断诉讼时效,部分履行约定后,案件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根据法律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二、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是几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