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于债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法律规定

  一、对于债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需满足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第五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规定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转让必须满足的相关条件

  债权转让必须满足的相关条件:

  1、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和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

  2、债权合法有效;

  3、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成立并生效;

  4、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债权转让如何管辖

  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