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不去开庭怎么办

  一、起诉不去开庭怎么办

  起诉不去开庭的处理:

  1、如果法院开庭的时间原告刚好不能到场,如果无无正当理由,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3、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什么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

  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代自己出庭进行诉讼。但是,有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三、民事诉讼需要多久才能判决

  小编提醒您,民事诉讼的判决时间是: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