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解读合伙人与股东的差异
一、从法律层面解读合伙人与股东的差异
从法律层面解读合伙人与股东的差异如下:
1、身份不同。
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
2、出资不同。
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4、竞业的限制不同。
5、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同。
二、合伙人应该怎么选择
合伙人应该的选择标准如下:
1、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3、设立合伙企业出于真实意思表示;
4、不违反法律法规;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其他条件。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人应怎么写合伙协议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