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身份证原来的能用吗
一、补身份证原来的能用吗
补办身份证原来的身份证就不能用了。
在办理新身份证之后,旧的身份证会被依法回收或者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从而不能使用。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领人《补办证明》和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到户籍部门指定的照像馆拍摄)或办证现场采集。
补办新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快过期可以提前多久办理
小编提醒您,身份证快过期可以提前3个月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三、身份证应该多久可以拿到
身份证六十天可以拿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及时就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