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析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在法律层面上的异处

  一、分析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在法律层面上的异处

  分析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在法律层面上的异处是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外国市场抛售倾销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它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三类。

  外汇倾销是指一国政府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手段来达到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能力和扩大出口的目的。这是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国外市场的一种特殊手段。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可以起到提高出口商品竞争能力和降低进口商品竞争能力的作用。

  因为,货币贬值意味着本国货币兑换外国货币比率的降低,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出口商品用外国货币表示的价格降低,故提高了商品竞争能力;反之,进口商品用本国货币表示的价格则提高,故降低了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

  因此,可以起到扩大出口和限制进口的作用。

  二、商品倾销的类型包括哪些

  商品倾销的类型包括五种,分别是:

  1、偶然性倾销;

  2、间歇性倾销;

  3、持续性倾销;

  4、间接倾销;

  5、社会倾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三、商品反倾销税的征收依据

  小编提醒您,对倾销性商品将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标准是:

  1、出口价格低于该产品在出口国消费的同种或类似产品的可比现行价格。

  2、如在出口商的国内市场正常贸易中没有同种或类似产品的出售,或由于特殊市场因素没有同种产品相比的可靠根据,但出口价格低于出口到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或者低于原产地国家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经营、销售及其他费用和利润。

  3、如果没有出口价格或出口价格不可靠(如制造商提供津贴等),可按该进口产品第一次转卖给一个独立的买主的价格,作为计算出口价格的基础。如果没有被转卖给任何买主,或在进口国也没有被转卖,就以任何被认为是合理的价格作为计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