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费有哪些

  一、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费有哪些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公证费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行为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房屋赠与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是可以反悔的。小编提醒您,在房屋权利未转移前,即未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权利人已经转移,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可以反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