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六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实例情形
一、了解六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实例情形
了解六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实例情形如下:
1、市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2、正局职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子女及其配偶可在遵守“四不规定”前提下经商办企业;
3、局级副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在遵守“四不规定”前提下经商办企业;
4、市委政法委、公检法系统市管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子女及其配偶可在遵守“四不规定”前提下经商办企业;
5、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地区经商办企业,
6、不得与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构成要件为: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
主观方面存在故意,即明知同业经营是违纪违法的而仍然实施;
客体上侵犯了国有企业(公司)的利益;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国有企业(公司)同类的业务,并获取了非法经济利益。
三、公职人员经商违法吗
是违法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