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发放生育津贴
一、单位如何发放生育津贴
单位发放生育津贴的方式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4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二、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2、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三、办生育津贴要哪些材料
1、住院医疗费收据;
2、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3、《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6、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