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有:

  1、申请预征听证权;

  2、参与报批权;

  3、批复结果知情权;

  4、土地补偿知情权;

  5、调查结果核准权;

  6、补偿方案听证权;

  7、要求公告权;

  8、拒绝补偿登记权;

  9、安置手续权;

  10、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11、违法举报权。

  房屋被征收人的义务有:

  1、依照规定实施拆迁;

  2、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

  3、依法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等。

  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如何赔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如下赔:征收房子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小编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什么情况下能够征收房屋

  可以征收房屋的情形: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