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怎么处理好

  一、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怎么处理好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处理的方式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小编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所需材料详解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后应该怎么办理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应该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