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一、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1、经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孕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产期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哺乳期保护。企业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一年个人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劳动保护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组织措施

  2、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3、设置劳动保护国家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的情况。

  4、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为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为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拟定相应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研制监测仪器设备。

  5、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三、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呢

  1、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

  (1)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

  (2)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4、工业卫生。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