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需缴纳续期费用。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小编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其转让条件如下: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