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缴纳商品房买卖税款
一、如何合法缴纳商品房买卖税款
1、契税。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增值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增值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分要点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分要点是:
1、质量上的区别。商品房的价格是和质量挂钩的,因而所选择的材料质量会更好,安全性能更高。而安置房的利润是被限制住了,大多数的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而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降低。
2、产权上的区别。商品房是属于完全产权,购房者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安置房是属于不完全产权,虽有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后期若是要出售,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行。
3、交易时间上的区别。商品房的产权证一旦办理到手后,是可以随时进行买卖的。而安置房不一样,必须要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4、性质上的区别。商品房是通过购买得到的,可进行贷款、出售、租赁等活动。而安置房是因为拆迁而分配的房屋,其买卖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且存在的风险非常大。
5、享有的权益不同。商品房的购买者,是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等权益,因而可进行房屋的转让、出租、赠与等。而安置房是拆迁分配的房屋,是不享有这类权益的。
三、安置房过户手续流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5、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