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纠纷选用仲裁解决的几种类型

  一、合同纠纷选用仲裁解决的几种类型

  以下合同纠纷可仲裁解决:

  1、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包括海上货物运输、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租赁、海上拖船、海上保险合同等纠纷。

  2、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4、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5、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

  6、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著作权与商标许可证使用合同纠纷、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纠纷等。

  7、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以及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其他合同纠纷。

  二、合同纠纷仲裁的地点怎么选择

  合同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中应该约定仲裁的管辖法院,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申请仲裁是不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三、合同纠纷仲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