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手后是否能索取青春损失费用

  一、分手后一方可否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分手后一方不可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二、分手后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分配财产的方式如下:

  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归属的,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三、分手后同居时债务如何分摊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