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军人离婚时必须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军人离婚时必须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军人离婚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二、军人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军人离婚注意事项:

  小编提醒您,我国《民法典》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

  1、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

  三、军人离婚如何合理分配财产

  军人离婚时财产依据以下进行分割:

  1、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4、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