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出具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认定书需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赔偿流程是什么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