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定监护人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法定监护人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法定监护人的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
小编提醒您,下列六种人不能成为监护人:
1、未成年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职的法定代理人或保护人,如正在受刑罚处罚(不包括缓刑、管制的)的人,有危害被监护人利益行为的人等;
4、破产人;
5、对被监护人提起诉讼或曾经提起过诉讼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即可能对被监护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损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三、更改法定监护人的流程
小编提醒您,更改法定监护人的流程: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监护人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现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对原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调查,如有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法院应当作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