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修路占用耕地的问题
一、如何应对修路占用耕地的问题
应对修路占用耕地的问题的方法是被占用耕地的行政相对人是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修路征地补偿费不服的处理
行为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修路强制征地是否违法行为
小编提醒您,修路强制征地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修路强制征地的行为,如果已经经过审批,那就是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就是不合法,对于这个违法行为是有权拒绝搬迁的。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