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和要求

  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和要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清偿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需要多久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