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处理没有留下遗嘱的遗产

  一、如何处理没有留下遗嘱的遗产

  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并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应当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应该怎样处理

  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处理应用于公益事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该无人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放弃继承权准备材料是什么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