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行政复议后是否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一、经过行政复议后是否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六十日。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
小编提醒您,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如下:
1、首部:标题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先写明案由和申请复议的时间等,然后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撤回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3、尾部及附项:致送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