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应由谁来承担

  一、合伙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应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债务诉讼时效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小编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转让吗

  公司债务转个人可以,但是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小编提醒您,个人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