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工程标的;
3、工程数量;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5、工程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认定无效
小编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资金付款方式有两种,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