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主犯承担哪些刑事法律责任
一、共同犯罪的主犯承担哪些刑事法律责任
共同犯罪中主犯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是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其他主犯的处罚原则是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要注意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一方故意与一方过失的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实施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不成立共同犯罪。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行过限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
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范畴这就是实行过限理论。
6、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不成立共犯。
三、共同犯罪与犯罪集团的区别在哪里
小编提醒您,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区别如下:
1、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均是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