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行政文书的送达方式
一、分析行政文书的送达方式
行政文书的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等其他单位人员到场,对送达情况和过程予以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
二、行政案件可以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案件可以撤诉的情形:
1、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2、原告同意,并且向法院申请撤诉。小编提醒您,这种行为的时间段,当然也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开庭后作出判决之前,如果被告想要撤诉的话,并且经过原告同意的话,他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只要双方达成的共识,并且符合撤诉的条件的话,那法院就应该批准撤诉,此时案件也到此终结。原告和被告可以在私下里去解决问题,对于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法院就没有必要再进行管辖了。
三、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向你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你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填写的地址应该是能确保能收到法院信件的地址,因为如果你提供的地址错误,法院按此地址邮寄的信件被退回的,将被视为已经送达,对你产生不利的影响。
2、如果以后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该及时到法院更正送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