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仲裁律师费如何计费

  一、劳动仲裁律师费如何计费

  劳动仲裁律师费计费如下: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一千元-两千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二、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小编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撤诉后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如果申请人在审理前自行撤回申请的,可以再次申请,但时效不中断。如果是因为没有到庭导致案件被按照撤诉处理的,不能再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